close

  新京報快訊(記者劉珍妮)昨日下午,在即將從北京開往哈爾濱的D101次列車上,大興公安分局偵查員從列車上帶走男子林某。11月11日,林某在大興黃村一金店搶走11條金項鏈後逃跑。案發18小時後,大興警方成功控制正欲離京的林某。
  案發:砸櫃臺搶劫 持刀逼退保安
  11月11日晚7時40分許,大興黃村鎮狼垡某購物廣場,一名戴藍色口罩、頭戴黑色鴨舌帽的男子手持槍狀物,砸碎廣場一層的珠寶櫃臺,抓起一把金項鏈,轉身就跑。當廣場安保人員攔截時,該男子又掏出一把菜刀逼退保安後奪路而逃。
  經警方初步勘查,被搶金店為該購物廣場一層的金象珠寶櫃臺,被搶11條千足金項鏈,總重約1100克,價值人民幣28萬餘元。嫌疑人為男性,1.75米左右,體態較瘦。一條項鏈在搶劫過程中掉落被尋回。
  經現場勘查、調取監控、走訪排查,警方發現嫌疑人逃跑過程中遺棄的手提包、帽子、菜刀等物品。根據線索,警方確定嫌疑人的行動軌跡後,部署警力對周邊地區進行地毯式搜索,並獲得街面巡邏警力支援,開展設卡盤查。
  抓捕:發現疑犯購買次日火車票
  經過連續工作,專案組鎖定有犯罪前科的男子林某(男,23歲,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人)存重大作案嫌疑。圍繞林某展開調查時,偵查員發現,林某已購買12日下午13時51分的D101次列車車票,該列車開往哈爾濱。
  昨日中午,北京火車站,進站口、檢票口、林某乘坐的車廂已悄然部署好警力。“嫌疑人已經進站。”“嫌疑人已經檢票上車。”林某的動向不時在偵查員之間傳遞。
  13時40分,在乘務員檢票確認林某身份後,設伏偵查員一衝而上,將其當場控制,此時距案發過去18小時。
  供述:疑犯離京前欲借快遞移贓
  林某落網後,其脖子上帶著一條金項鏈。經事主辨認,項鏈為被搶物品之一,另外9條項鏈不在林某身上。經過警方7小時的審訊,在證據面前,林某承認犯罪事實。
  據林某供述,他是哈爾濱人,在北京打工,沒掙到什麼錢,還花了家裡幾萬塊錢。眼看又到年底,他覺得不弄點錢不好跟家裡交代。由於林某平時在狼垡附近活動,經常去購物廣場樓上的臺球廳打球,於是盯上一樓的黃金櫃臺。
  林某說,他打定主意後,事先購買了帽子、口罩、手套、菜刀等工具,還準備了一把鐵質玩具槍,經一番策劃,於11日實施了搶劫。作案後,林某選了條項鏈給自己,並把其餘9條項鏈裝進一個空牛奶紙箱。為避免懷疑,他在箱內裝了一些混凝土,想快遞寄回老家,然後買好車票準備回家收貨。
  目前,警方已起獲涉案的9條金項鏈,案件正在進一步工作中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pw58pwfey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